國企改革進入加速落地期。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今年國企改革的突破口,年初以來,20多個省份出臺了發(fā)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相關文件,員工持股成為多省市混改標配的套改項目。
作為國企混改最敏感的地帶,各地員工持股的實施細則和試點企業(yè)陸續(xù)公布。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,員工持股是今年國企混改的重頭戲,地方實施力度已超中央,在實施過程中既要嚴防國資流失,也要建立完善容錯、糾錯機制,以激發(fā)和保護改革積極性。
今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,將在電力、石油、天然氣、鐵路、民航、電信、軍工等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。
各省紛紛公布員工持股細則
相比之前對改革目標的籠統提法,此次員工持股的方案更為具體詳細。多省份相繼公布員工持股實施細則甚至明確試點企業(yè)名單。
3月17日,北京市國資委稱,北京市員工持股試點工作主要集中在新能源、生活服務業(yè)、文化創(chuàng)意產業(yè)等領域,目前已經初步圈定北汽新能源、慶豐包子鋪、正達坤順等6家企業(yè)作為試點,按照北京國企分類均為競爭類企業(yè)。
北汽新能源有關負責人隨后在媒體上回應,北汽新能源正推進上市計劃,2016年已經完成A輪30億元融資,2017年計劃進行B輪80億元融資。在員工持股試點改革中,將成立員工持股公司,主要針對管理和技術骨干等人員,嚴格遵守改革試點相關流程規(guī)定,目前具體方案還有待上級相關部門批準。
去年12月22日,北京市國資委出臺了《關于市屬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(yè)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實施辦法》,分別從員工范圍、出資來源、出資方式、入股價格、持股比例等十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(guī)定,明確了員工可以貨幣、科技成果入股方式出資等關鍵性內容。
今年2月的上海國資大會明確了“穩(wěn)妥推進10家符合條件的混合所有制企業(yè)試點員工持股”。1月上海發(fā)布的《關于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(yè)員工持股首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,提出將推進上海地方國有企業(yè)員工首批試點工作,選取5~10家企業(yè)開展首批試點,并對企業(yè)分類、股權結構、管理制度、營收來源等條件作出了限制。
此外,吉林省也提出,2017年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,選擇10~20家省屬及地級市國有企業(yè)開展混改試點,選擇5~10家企業(yè)開展員工持股試點。
中國企業(yè)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,實施員工持股,從機制上看是為了激勵企業(yè)員工尤其是管理層的責任心和積極性,從體制上看,是為了在產權多元化改革中,進一步解決所有者缺位的問題。
李錦表示,大部分國企都面臨著如何有效激勵骨干員工的問題,如果骨干員工沒有工作積極性,沒有歸屬感,國企改革將很難推行下去。此外,混合所有制的一項重要改革就是將社會資本引入國企,但如果不允許員工持股,社會資本依舊可能淪為“陪跑”。
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,員工持股將是接下來國企改革的重頭戲,從政策力度來看,地方實施員工持股的力度已經超過中央、國資委的文件。
既要防國資流失,也要建容錯機制
早在上世紀90年代,我國就開始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,但是由于混改中的員工持股存在國有資本流失的風險,產生利益輸送和貪污腐敗,因此混改和員工持股被多次叫停。比如湖北省黃石市服裝廠(康賽集團)曾將內部股票私下贈送給官員,這些股票升值后價值一度高達上千萬元。
央行行長周小川2012年8月在公開講話中表示,員工持股受挫,被擱置了很多年,問題主要出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,當時在上市公司的內部職工持股計劃試點過程中出現了舞弊。
李錦認為,員工持股確實存在國有資本流失的風險,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,最突出的是對外利益輸送,外部人員尤其是相關官員,通過購買或免費獲得“職工內部股”或“原始股”,等上市后再溢價轉讓;另一方面,國企管理層可能會拿到大部分員工股,少數人將輕易實現對國企的實際控制。他表示,在員工持股進行試點后,未來將有望形成更為完善的體系,從而提高國企的市場化程度。
然而,員工持股本身并不是國有資產的流失。國企改革專家周放生此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,在國企實行“分紅權改革”,骨干員工們參與了企業(yè)價值的創(chuàng)造。越是高科技企業(yè),員工創(chuàng)造的價值越多。骨干員工們拿的是自己應得應分的,而不是分國有資本的利益,更不是國有資本的流失。
除了國資流失的風險,員工持股在實施過程中也面臨著一些難題。北京市一位國企科研人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,員工股權激勵與現有的績效考核體系如何銜接,如何量化評估科研技術人員在科研項目中的作用和貢獻,“骨干持股”中的“骨干”如何界定,其他職工是否能滿意,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開,分紅激勵與行政級別的晉升是分開還是并行不悖,這些難題使員工持股的方案從制定到落實都面臨著很大的阻力。
對此,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企業(yè)所國企研究室主任項安波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,應建立和完善容錯、糾錯機制,以激發(fā)和保護改革積極性。把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、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、錯誤和無意過失等,同明知故犯、謀取私利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等違紀違法行為區(qū)別開來。在劃清紅線、明確底線的基礎之上,容錯機制的建立將發(fā)揮保護改革者、激發(fā)改革積極性和鼓勵創(chuàng)新等作用。
今年全國兩會期間,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傅成玉表示,當前全國各地國企改革已進入重要階段,存在著一些普遍性的問題,比如視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禁區(qū),絕大多數國企對企業(yè)內改革基本沒啟動;改革主體不清,企業(yè)改革缺少內生動力,導致了“上面想改很難改、企業(yè)想改不能改不敢改”的不協調局面;缺少保護企業(yè)領導者改革擔當的環(huán)境,企業(yè)領導對改革顧慮較多。
傅成玉建議,創(chuàng)造激勵改革、保護擔當的大環(huán)境。制定激勵和保護國企領導大膽改革的相關政策,出臺具體可行的容錯制度,建議審計、紀檢監(jiān)察、干部管理等部門制定各自領域激勵改革、保護擔當的相關辦法和措施。
[作者:第一財經發(fā)布時間:2017-03-22 10:47來源:第一財經]